一、评选类别
1、省级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
2、省级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工作者
3、省级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
4、校级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
5、校级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工作者
6、校级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团队(每院限报1支团队)
1、活动主题突出,形式新颖,在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。
2、服务团(队)成员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。
3、有活动日程和详细的活动记录,有当地党政部门的证明材料。
4、有2篇以上优秀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。
5、有相关媒体报道。
(二)优秀工作者(每院限报2名教师)
评选对象:服务团(队)指导老师、学院党政干部和团组织负责人。
评选要求:
1、认真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,圆满完成任务。
2、大力支持、主动配合服务团(队)的工作,为服务团(队)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。
(三)先进个人(每院限报1名学生)
1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。
2、热心服务,甘于奉献,在活动中表现突出,受到广大群众好评。
3、有一篇优秀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和500-1000字的心得体会。
三、材料提交要求
1、申报材料全部于10月8日上午提交纸质版材料,被评上省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单位于10月10日提交电子版材料,所有材料均提交至行政楼219室。
2、“湖北省大中专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”申报材料包括:目录、社会实践先进事迹材料、2-3篇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、优秀团队申报表、相关新闻报道及图片资料。
3、“湖北省大中专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工作者”申报材料包括:社会实践先进事迹材料,优秀工作者、先进个人申报表。
4、“湖北省大中专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”申报材料包括:社会实践先进事迹材料、社会实践调查报告(总结)、优秀工作者、先进个人申报表。
5、“校级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”名额分配参照附件3,每院需提交纸质版名单一份(加盖学院团委公章)和电子版,电子版发送至
hbdxtw@163.com
附件: